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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狐直播: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建设电解液-碳酸酯类联合装置项目的公告
来源:火狐app下载 作者:火狐体育在线 更新于:2024-05-19 10:49:49 阅读: 20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投资金额已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规定的披露标准,未达到《上市规则》规定的需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但根据《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单笔固定资产(包括技改、改建、扩建、环保等厂房、设备)投资额在10,000万元以上或本年累计固定资产(包括技改、改建、扩建、环保等厂房、设备)投资总额在50,00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故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相关风险提示:本项目存在因项目组织不当、不可抗力事件或宏观经济形势变化等因素影响项目进度及项目收益的风险,项目的实际经营状况及盈利能力可能因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供求关系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等原因而不及预期的风险,资金能否按期到位存在不确定性的资金财务风险,地质条件发生变化导致项目遭受损失的风险,因对项目的环境生态影响分析深度不足或者环境保护措施不当造成重大环境影响从而造成损失的风险,具体详见本公告“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为了高效利用12万吨/年甘氨酸项目氯乙酸装置副产的氯化氢,提高资源利用率,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规划建设电解液-碳酸酯类联合装置项目。

  2022年8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建设电解液-碳酸酯类联合装置项目的议案》。

  本次投资金额已达到《上市规则》规定的披露标准,未达到《上市规则》规定的需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但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单笔固定资产(包括技改、改建、扩建、环保等厂房、设备)投资额在10,000万元以上或本年累计固定资产(包括技改、改建、扩建、环保等厂房、设备)投资总额在50,00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故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合成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饲料添加剂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肥料销售;化肥销售;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热力生产和供应;贸易经纪;销售代理;国内贸易代理;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水泥生产;饲料添加剂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肥料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3.项目内容:2万吨/年碳酸乙烯酯、8万吨/年碳酸二甲酯、10.18万吨/年碳酸甲乙酯、1.39万吨/年碳酸二乙酯生产装置及配套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

  6.项目经济评价及回收期:本项目建成后,经测算,项目财务内部收益率为37.07%(税后),项目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约为4.25年。

  本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延长公司现有装置及产品的产业链,优化生产工艺,提升产品质量,为公司带来可观的效益;同时可实现资源的综合利用,符合公司产业结构调整方向,极大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如因项目组织管理不当、设备与材料不能及时到位、施工力量紧张等因素有可能影响项目进度;如发生不可抗拒的事件或宏观经济形势发生较大变化,则可能影响项目进度及项目效益。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细化项目的进度节点,安排有丰富经验的项目管理团队,严格把控项目建设进度。

  本项目是公司基于当前市场形势和行业前景,综合考虑公司现有业务协同效应和战略定位做出的判断,后续如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供求关系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可能存在项目的实际经营状况及盈利能力不及预期的风险。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及时、充分了解和把握行业政策及市场机遇,为项目建成后的产能消化提供保障。同时,公司亦将根据实际需要,分期有序实施项目,逐步投入资金,降低投资风险。

  本项目投资总额较大,部分资金来源为银行贷款,资金能否按期到位尚存在不确定性,投资、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筹措、信贷政策的变化、融资渠道的通畅程度等将使公司承担较大的资金财务风险。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统筹资金安排,合理确定资金来源、资金安排等,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虽然本项目根据现有工程的地质条件、水文报告,场地地质条件较好,发生与预测条件变化的可能性较小,但仍然可能会发生预期不到的问题,从而有可能使投资项目遭受风险损失。

  针对上述风险,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将加强对工程风险的发生因素、范围等进行分析,并制定防范对策,通过加强项目各环节的控制管理,降低及控制工程风险。

  本项目属化工行业,在生产经营中存在着“三废”排放与综合治理问题,可能存在对项目的环境生态影响分析深度不足,或者环境保护措施不当造成重大环境影响,可能会存在给项目建设和运营带来困难和损失的可能性。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重视每套生产装置的技术比选,严格按照国际国内先进的“三废”排放要求,严格制定企业装置的工艺排放规程,消除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加强与政府和社会团体的沟通交流,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时披露项目相关进展,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8月23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文件送达、邮件等方式于2022年8月9日发送至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11名,实际出席监事11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静浪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及出席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同意《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经审议,公司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2)《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格式和内容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经审议,公司全体监事一致认为:2022年半年度,公司在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管理上,严格按照《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要求进行管控,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募投项目需要,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募集资金的使用未与募投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经审议,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和协议存款等投资产品,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投资额度。

  4.审议通过了《关于陕西煤业化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同意《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煤业化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截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的《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124号文批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票(A股)361,111,112股,发行价格10.17元/股,共募集资金367,250.00万元,扣除本次股票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为343,999.0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0月14日到位,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希会验字〔2020〕0046号)。

  2022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共使用募集资金1,202.08万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计人民币64,633.05万元。2022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实现收益4,997.41万元,其中:专户存款利息收入361.03万元、现金管理收益4,636.38万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累计实现收益16,837.39万元,其中:专户存款利息收入1,307.30万元、现金管理收益15,530.09万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项目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289,457.60万元,其中:专户存款39,457.60万元、现金管理250,000.00万元。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了《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该等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于2020年10月16日前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等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该等协议截至目前均正常履行。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4,633.05万元,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965.36万元。就该等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2月9日出具《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希会审字(2020)4603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详见本公司于2020年12月11日发布的《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上述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1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和协议存款等投资产品,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投资额度。就该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详见本公司于2021年9月30日发布的《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于2021年10月9日发布的《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1年8月18日、2021年11月1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智能工厂基础平台建设项目、科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部分项目建设内容及部分子项目的投资金额进行变更。就该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事项,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详见本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发布的《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公告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现金管理金额: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现金管理产品类型: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和协议存款等投资产品。

  ●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投资额度。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2年8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124号文批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票(A股)361,111,112股,发行价格10.17元/股,共募集资金3,672,500,009.04元,扣除本次股票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为3,439,990,7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希会验字〔2020〕0046号)。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已公开披露的《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其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由于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继续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投资产品发行主体为能提供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公司拟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和投资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

  2022年8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和协议存款等投资产品,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投资额度。

  公司监事会认为: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和协议存款等投资产品,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投资额度。

  公司将严格筛选现金管理产品,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降低市场波动引起的投资风险。

  针对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能产生的风险,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资金安全。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财务管理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理财风险。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投资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就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进行会计处理,公司将在未来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业务实际发生并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信息披露标准后,在公告中披露具体的会计处理方式。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继续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降低经营成本,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实施现金管理。

  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经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有关规定,将公司2022年上半年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使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2年8月23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文件送达、邮件等方式于2022年8月9日发送至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现场出席董事10名,公司董事孙俊良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现场出席,已委托董事孙志忠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等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长刘国强先生为本次会议主持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及出席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同意公司建设电解液-碳酸酯类联合装置项目,项目估算总投资18.78亿元(以初步设计概算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另行发布的《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建设电解液-碳酸酯类联合装置项目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另行发布的《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防范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修订。

  上述制度中,《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防范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同意将本议案中的《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另行发布的《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公司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和协议存款等投资产品,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投资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另行发布的《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6.审议通过了《关于陕西煤业化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同意《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煤业化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本议案涉及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吉秀峰回避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另行发布的《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煤业化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同意公司向对口帮扶村安康市汉阴县双河口镇梨树河村支付40万元帮扶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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