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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狐直播: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来源:火狐app下载 作者:火狐体育在线 更新于:2024-05-19 09:50:57 阅读: 210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021年12月,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议案,并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41,050.00万元(含341,050.00万元)。目前,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8月23日,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在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东诚片康达路公司办公楼一楼大会议室通过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8月18日送达各位董事。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徐金富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2022年半年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监事会提出了无异议的书面审核意见。

  《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公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告。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公告。

  同意公司年产5万吨氟化氢以及年产2.5万吨电子级氢氟酸(折百)项目中子项年产2.5万吨电子级氢氟酸(折百)装置、年产40万吨硫磺制酸项目、年产15万吨锂电材料项目中子项年产7万吨溶剂装置的完工时间延长至2022年9月30日。同意年产10万吨锂电池电解液项目的完工时间延长至2022年10月31日。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告。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共同向工商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工行开发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期限一年(自授信获银行批准之日起计算);同意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江天赐”)向工行开发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授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期限一年(自授信获银行批准之日起计算),九江天赐使用授信额度时,公司将对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相应签署与上述授信事项相关的法律合同及文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办理相关授信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共同向工商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告。

  3、《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8月23日,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在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东诚片康达路公司办公大楼一楼大会议室通过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8月18日送达各位监事。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守彬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公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告。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公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要做出的,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2年3月18日、2022年4月1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2022年度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意公司对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小于等于70%的子公司总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2.25亿元,对资产负债率超70%的子公司总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75亿元,财务部可根据各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及各银行业务特点做适当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2日、2022年4月14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为了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江天赐”)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共同向工商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同意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工行开发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期限一年(自授信获银行批准之日起计算)。

  2、同意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向工行开发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授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期限一年(自授信获银行批准之日起计算),九江天赐使用授信额度时,公司将对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

  3、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相应签署与上述授信事项相关的法律合同及文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办理相关授信手续。

  截至目前,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总额为人民币33.27亿元(含本次董事会审议额度),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合计人民币20.55亿元(含本次董事会审议额度),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授信及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在2021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共同向工商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担保

  经营范围:有机硅材料、锂离子电池材料、日用精细化工产品、表面活性剂、添加剂、工业盐研究、制造、加工、批发、零售等(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23-08-25日);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内商业及物资供销业。(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截至目前,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0元;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合计人民币20.55亿元(含本次董事会审议额度)。本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8月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2年8月29日(星期一)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2022年8月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2022-123)。公司现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安排提示如下: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8月5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8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8月29日上午9:15至2022年8月29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于股权登记日2022年8月2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8、现场会议地点: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东诚片康达路8号公司办公楼二楼培训厅

  上述议案中,议案1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至议案3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4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上各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7月13日、2022年8月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1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议案2至议案4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向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因此,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委托南俊民先生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对上述议案所审议事项的投票权。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议案2至议案4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对中小投资者(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有效身份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书面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出席条件的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书面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2)、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有效身份理登记。

  (3)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须凭以上有关证件及经填写的登记表(请见附件3)采取直接送达、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送达方式于规定的登记时间内进行确认登记。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3、登记地点: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东诚片康达路8号公司办公楼二楼证券法务部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东诚片康达路8号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邮编:510760,信函请注明“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2.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提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8月29日上午9:15至2022年8月29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如下授权代为行使表决权,代为签署本次会议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2、委托人指示投票:□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1、上述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如同意,在“同意”栏中打“√”,持反对意见的,在“反对”栏中“√”,持弃权意见的,在“弃权”栏中打“√”。

  注:截至本次股权登记日2022年8月24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30号)的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24,489,816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发行价格6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65,307,488.00元,扣除各项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640,835,044.7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21)第110C000293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已经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股票上市日期为2021年6月15日。

  (1)2021年8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筹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基于公司原生产基地的公共辅助系统无法满足目前公司的项目建设需要,公司对原项目整体配套设施进行了升级改造,并新增环保配套设施等相关建设内容,同时受到2021年部分建设五金、钢结构材料价格大幅上涨的影响,整体工程费用有所增长。综上情况,经过公司的谨慎评估,将对年产15万吨锂电材料项目以自筹资金追加投资,项目建设投资额由16,055.44万元调整为41,147.07万元,铺底流动资金由15,893.90万元调整为5,107.18万元,总投资额由31,949.34万元调整为46,254.25万元。计划投入募集资金保持不变,仍为14,866.44万元。

  详情见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自筹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7)。

  (2)2022年3月1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建设内容调整及延期的议案》,由于公司整体项目建设规划调整,该项目年产7万吨溶剂产线的建设进度安排推后致其建设周期有所延长,经公司审慎评估,计划将年产7万吨溶剂装置的完工时间延长至2022年6月30日。

  详情见公司于2022年3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建设内容调整及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

  (1)2021年8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筹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为降低污染排放、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公司项目组对项目工艺做了改进,同时为提高装置的连续开工率,确保装置长周期安全稳定运行,需采购部分新设备,经审慎评估后,公司将对年产40万吨硫磺制酸项目以自筹资金追加投资,项目建设投资额由20,877.00万元调整为24,675.7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由2,479.00万元调整为2,294.20万元,总投资额由23,356.00万元调整为26,969.90万元。计划投入募集资金保持不变,仍为19,385.43万元。

  详情见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自筹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7)

  (2)2022年3月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以自筹资金追加投资的议案》,为了进一步保证尾气处理系统的排放达标,公司新购买设备采用两转两吸工艺,能够降低尾气处理装置负荷以及尾气污染物排放量,有利于大气污染综合防治,降低对环境的影响。经过公司的谨慎评估,计划对年产40万吨硫磺制酸项目以自筹资金追加投资。项目建设投资额由24,675.70万元变更为26,575.7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由2,294.20万元调整为2,308.48万元,总投资额由26,969.90万元调整为28,884.18万元。计划投入募集资金保持不变,仍为19,385.43万元。

  详情见公司于2022年3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以自筹资金追加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3)2022年5月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因部分设备及材料受疫情管控因素无法及时发货到场,同时部分装置调试进度不及预期,经公司审慎评估,拟将年产40万吨硫磺制酸项目的完工时间延长至2022年6月30日。

  详情见公司于2022年5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5)。

  (1)2021年8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筹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为提高生产安全性及降低生产成本,公司进行项目工艺优化,需采购部分新设备,经审慎评估后,公司将对年产5万吨氟化氢、年产2.5万吨电子级氢氟酸(折百)新建项目以自筹资金追加投资,经审慎评估后,公司将对年产5万吨氟化氢、年产2.5万吨电子级氢氟酸(折百)新建项目以自筹资金追加投资,项目建设投资额由9,244.17万元调整为10,750.17万元,铺底流动资金由713.83万元调整为996.67万元,总投资额由9,958.00万元调整为11,746.84万元。计划投入募集资金保持不变,仍为8,079.17万元。

  详情见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自筹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7)。

  (2)2021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以自筹资金追加投资的议案》,为了保证尾气处理系统排放达标,公司对该项目的脱硫系统、尾气处理系统、污水处理系统等环保处理系统添加了相应处理设备,同时对关键设备的选材进行了优化。经审慎评估后,公司计划对年产5万吨氟化氢、年产2.5万吨电子级氢氟酸(折百)新建项目以自筹资金追加投资,项目建设投资额由10,750.17万元调整为11,981.52万元,铺底流动资金由996.67万元调整为1,002.91万元,总投资额由11,746.84万元调整为12,984.43万元。计划投入募集资金保持不变,仍为8,079.17万元。

  详情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以自筹资金追加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67)。

  (3)2022年5月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因土建施工单位进度落后,同时该项目对设备和工艺管道安装施工质量要求较高,为确保产品品质,公司对设备安装公司进行了更换,因此经公司审慎评估,拟将年产2.5万吨电子级氢氟酸(折百)装置的完工时间延长至2022年7月31日。

  详情见公司于2022年5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5)。

  (1)2021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以自筹资金追加投资的议案》,根据目前项目进展,该项目的建设工作已完成并进入调试阶段,目前已取得试生产许可证。但由于该项目工艺属于“两重大一重点“的危险化工工艺,为确保项目安全平稳启动运行并达产达标,经过公司审慎评估,公司拟将年产2万吨电解质基础材料及5,800吨新型锂电解质项目的投产时间由2021年10月31日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详情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以自筹资金追加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67)。

  (2)2022年3月1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建设内容调整及延期的议案》。综合考虑到该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及市场变化等因素,以及基于公司产业园规划,公司计划将该募投项目1,800吨添加剂产品中的部分产品产能由另外园区项目进行补足,因此拟将该募投项目建设规模调整为年产2万吨电解质基础材料、年产4,000吨LiFSI、年产500吨添加剂。

  详情见公司于2022年3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建设内容调整及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

  2022年3月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以自筹资金追加投资的议案》,为应对未来下游需求增加以及政府环保要求,公司计划对年产10万吨锂电池电解液项目进行工艺技术及安全环保设备升级,为此,项目建设内容增加部分建筑单体和辅助工程,能够进一步提高厂区物流容积能力以及进行安全环保智能化升级;同时受建筑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影响,设备五金、钢结构工程的投资费用增加,且土地交付时间整体延后。综上,经过公司的谨慎评估,计划对年产10万吨锂电池电解液项目以自筹资金追加投资并延期投产。项目建设投资额由15,580.45万元变更为30,852.85万元,铺底流动资金由13,364.88万元调整为16,925.45万元,总投资额由28,945.33万元调整为47,778.30万元。计划投入募集资金保持不变,仍为15,530.45万元。项目完工时间由2022年4月30日延期至2022年7月31日。

  详情见公司于2022年3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以自筹资金追加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该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年产5万吨氟化氢以及年产2.5万吨电子级氢氟酸(折百),其中年产5万吨氟化氢装置已经建设完毕,目前已在试生产阶段,年产2.5万吨电子级氢氟酸(折百)装置由于疫情影响,土建施工单位进度落后,且设备采购进度受到一定影响,经公司审慎评估,拟将年产2.5万吨电子级氢氟酸(折百)装置的完工时间延长至2022年9月30日。

  除前述变更外,项目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本次变更完成后,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目前年产40万吨硫磺制酸项目整体建设已经完成,进入试生产准备阶段,但由于硫磺制酸项目属于国家重点管控的高危化学品项目,试生产批复及硫磺供应入网证等流程时间较长,经公司审慎评估,拟将年产40万吨硫磺制酸项目的完工时间延长至2022年9月30日。

  除前述变更外,项目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本次变更完成后,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由于该项目主要设备/钢材厂商位于上海、江苏、山东及周边地区,受疫情影响,设备采购延期到货超过2个月,经公司审慎评估,拟将年产10万吨锂电池电解液项目的完工时间延长至2022年10月31日。

  除前述变更外,项目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本次变更完成后,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目前年产15万吨锂电材料项目中子项年产6万吨液体六氟磷酸锂装置、年产15万吨电解液母液装置、公用工程均已试车成功并投入使用,子项年产7万吨溶剂装置设备采购基本完成,进入了安装阶段,但受上海及周边地区疫情影响,年产7万吨溶剂装置部分设备及仪表延期到货,经公司审慎评估,拟将年产7万吨溶剂装置的完工时间延长至2022年9月30日。

  除前述变更外,项目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本次变更完成后,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用途及规模的变更,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本次调整是为了更好地保证募投项目建设质量,实现募投项目建设目标。公司将继续加强对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管理和监督,时时关注市场环境变化,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结合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及规划提出的,符合募投项目的客观实际;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改变原项目的整体投资方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要做出的,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结合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及规划提出的,符合募投项目的客观实际,项目延期不改变原项目的整体投资方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所确定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根据《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相关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情况如下:

  公司除了在巨潮资讯网()上公告了《激励计划》、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以外,于2022年8月9日起在公司内部公示了上述激励对象名单(包含姓名和职务)。具体情况如下:

  (4)反馈方式: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通过电话、邮件或当面反映情况等方式向监事会进行反馈;

  (5)公示结果:在公示期间内,未收到针对上述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

  公司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3、激励对象均为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5、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和独立董事;激励对象未同时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参与本次激励计划。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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